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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标准化工作

    (一)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工程技术标准应具有先进性(体现科技成就和先进经验)、公众性(有关方面一致或基本同意并共同制订)、约束性(形成规范或文件)及效益性(促进最佳的公众利益)的特征。衡器产品是商品交换、物资流通、科学研究等各领域用于测重的装置,在生产流程中作为配套装置对控制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条件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衡器产品自身的标准(包括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检测标准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控制衡器产品标准,一方面由国家通过立法进行宏观管理;另一方面就是抓好标准化工作。标准化是制定、发布、实施标准的过程,目的在于使科技、经济领域共性问题获得最佳秩序和最佳效益。因此,标准化工作是保证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和赶超世界水平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新中国诞生后,国家在五十年代就颁布了一系列规范工农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程、标准;1962年国务院颁布的《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是建国以来标准化工作的第一个全国性的行政法规;197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标准总局,次年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标志着标准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1年颁布的《工业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使我国工业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有了统一的基础;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标准局颁布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是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行政法规;198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则把标准化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二)早在六十年代初期,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就着手调研、起草、制订了台秤和案秤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统一图纸,1964年批准为轻工业部标准,次年批准为国家试行标准,1985年成为国家标准;同期还制订了台秤和案秤的主要配套件--计量杠杆的质量标准、钢体镶铜片计量杠杆的标准和统一图纸。七十年代初,针对大型衡器产品结构差异较大、规格繁杂混乱(如仅地中衡从0.5t到50t称重区间内即多达几十个规格,台面设计尺寸则多达上百个,承重杠杆也有一字形和三角形之分)和不少产品质量低劣的状况,轻工业部又组织了相当规模的力量进行范围广泛(包括对生产厂家和用户--汽车、拖拉机的管理部门及重点钢厂、化工厂、发电厂等)的调查,本着既有科学性、对比性,又有市场适用面广泛性,同时兼顾大多数生产厂家接受能力(时用模具更换少、一次性投资较小)的原则,先后起草制订了5t、15t、20t和30t(依台面尺寸分A型--3米×7米和B型--3米×2米)5个规格型号的地中衡产品标准,并确定采用一字形承重杠杆;起草制订了2t、3t两个规格的地上衡标准,确定采用三角形承重杠杆,1972年10月按新标准制造的样机通过鉴定后,即由轻工业部批准为部颁标准,经1982年修订,1985年批准为国家标准。1975年组织制订了通用机械指针、表头的技术标准,1976年经轻工业部批准为部颁标准草案。在当时衡器工业总体上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轻工业部组织衡器行业的几乎全部技术力量制订产品的标准和统一的图纸,这是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为行业的健康起步和技术进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先后参加上述机械式衡器产品标准的调研、起草制订和样机试制、鉴定各项工作的有长春、沈阳、大连、南京、天津、北京、长沙、武汉、徐州和上海东方等衡器厂和有关单位。1976年至1990年还先后制订了机械式配料秤(料斗秤)、滚轮式机械皮带秤、GGT静态机械式轨道衡、电子计价秤、电子皮带秤、电子吊秤、电子料斗秤、电子轨道衡、电子汽车衡、电子台秤、称重传感器、弹簧度盘秤等标准,其中绝大多数被批准为国家标准。当时还采取了定点生产、主关件和通用件专业化生产、统一供应标准图纸、定点生产专用设备等措施,以确保贯彻标准的严肃性,并取得了有效的成果。

    (三)为了加强衡器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经国家标准局与轻工业部批准,1987年成立了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当年10月(17日)召开了成立大会,讨论通过了《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决定将秘书处设在沈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由该所派员担任标委会秘书长,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任期三年)委员会,由28名委员组成,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来自行业内主要科研单位和重点企业,是长期从事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的专家和技术骨干;根据轻工业部机械局推荐,金城任标委会主任委员,王燕华担任副秘书长。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受国家标准局和轻工业部质量司、机械局领导,主要任务是开展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部分经费由国家拨款补贴。标委会成立后,衡器行业的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工作纳入了有计划的轨道。为了评定产品质量等级,为评优和发证做好基础工作,标准化委员会先后制订了台秤、案秤、计量杠杆、地上衡、地中衡、轨道衡、电子计价秤、电子汽车衡、皮带秤、电子吊秤、称重传感器、电子天平等10余个产品的质量分等规定;为贯彻国际建议和执行新标准,多次召开标准宣贯会,为企业培训了标准化工作人员。为贯彻有关的国家新基础标准,先后多次修订了台秤、案秤、地上衡、地中衡等产品的图样。截止到"八五"计划末期,衡器行业共制订了31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和基础标准),其中80%以上是参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有关建议制订的,为我国衡器产品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协会成立后即积极参与衡器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在八十年代中期,协会就组织或参与标准和图纸的制、修订和宣贯、推广工作,积极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以推动产品标准的顺利实施和实现专业化生产。九十年代初期,为解决杆秤严重危害市场的问题,协会一方面积极向政府呼吁,一方面着手组织弹簧度盘秤规格、图纸的规范工作,组织样机和标准件的试制、鉴定和推广,并为此多次召开规模不等的会议,以求在生产弹簧度盘秤的会员企业内达成共识;同时还积极组织电子计价秤生产厂家开发试用性更广的产品,提高现有产品质量,为替代杆秤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1994年9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公众贸易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提出大体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大中城市公众贸易中取缔杆秤,使替代杆秤这一历史性的变革有了法律依据,两局于同年11月在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各界和媒体作了通报,协会李家琳会长和部分会员企业代表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李家琳会长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会上还公布了中国衡器协会、中国计量协会关于电子计价秤和弹簧度盘秤的测评结果,向全国正式推荐15个企业22种型号的电子计价秤和11个企业15种型号的弹簧度盘秤。协会倾全力配合政府的这一根治公众贸易市场计量欺诈行为的重要举措,积极组织优质产品投放市场,以保证替代工作协调有序和市场的稳定。据统计,年度内投入市场电子计价秤近20万台、弹簧度盘秤约150万台;1995年电子计价秤销量,比上年增长近五成;而弹簧度盘秤销量近百万台,比上年增长两倍。更重要的是产品换代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密切了衡器行业同社会的关系。

    随着改革的推进,标准化工作更多地依托协会具体操作。1996年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1997年初标委会召开二届二次会议,增补了8名委员,并决定由协会王燕华任主任委员。由于产品换代进程加快,以及同OIML的建议接轨,原有标准修订和新标准制订工作量加大;同时标委会还请有关专家共同解决标准和规程的协调统一问题,以便于企业实施标准。1996年至2002年,在协会的直接支持下,标委会加快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首先申办废止4项已经落后、应予淘汰的产品标准(如杆秤标准);然后依据OIML颁布的国际建议,将案秤、台秤和固定式杠杆秤、杠杆式地上衡等4项国家标准合并为1项《非自行指示秤》国家标准,将轻轨衡与机械轨道衡国家标准合并为《非自行指示轨道衡》国家标准,并修订上报;将所有已达修订年限的标准全部等效采用国际建议进行修订;新制订了定量包装秤标准《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到2002年末,标委会完成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4 项,其中已获批准发布实施10项、上报待批4项;此外,列入修订计划的尚有5项,列入新标准制订计划的有1项。目前,衡器行业已颁布执行的国家标准 计13项,专业标准8项。这些标准覆盖了我国现已批量生产的所有衡器产品,同时含有《衡器术语》、《电子衡器安全要求》、《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等基础标准。

    九十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把企业的基础管理推进到更高水准,1994年梅特勒-托利多(常州)衡器有限公司首先通过认证,随后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山衡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实业衡器公司、上海大和衡器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总公司中原电测仪器厂、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等一批已为行业龙头的企业,也相继通过了ISO9000认证;与此同时,上海大和衡器有限公司、上海实业衡器公司和太行仪表厂电子衡器分厂生产的电子计价秤经考核,取得了OIML认证证书,标志我国的电子衡器产品已有能力进入国际市场。2002年,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又在行业中率先通过ISOI400I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带动中国衡器企业管理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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