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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期一些展览机构假造主办单位、假造支持单位,
进行衡器展览会招展,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澄清有关事实


    近期,有衡器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一些展览机构打着中国计量协会、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等为主办单位,国家质检总局等为支持单位的旗号,要求衡器企业参加今年9-11月份在上海等地频繁举办的各种衡器展览会,有的企业接到多达40多个招展电话及数十份传真,干扰了企业的正常工作。为此,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做了调查。经了解,中国计量协会、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均未参与今年举办的任何衡器展览会,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今年也没有支持过任何衡器展览活动。建议商中国衡器协会,向衡器企业公示。(2004年6月24日)


相关内容

  • 6月25日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声明: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从未以任何方式支持和赞助任何单位举办衡器展览会。
  • 6月25日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声明: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4年没有同意过做任何衡器展览会的支持单位。
  • 中国衡器协会声明:中国衡器协会主办的中国衡器网从没有同意过做任何衡器展览会的支持单位。
  • 6月3日中国计量协会发表严正声明:最近,一些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反映上海玖驰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假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和中国计量协会等单位名义,向企业发出举办“2004年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衡器计量测试技术及仪器设备展览会”的通知。为此,我会严正声明:
    一、中国计量协会未授权或参与任何单位组织这次计量仪器设备展览活动。中国计量协会提醒企业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二、希望广大企业发现此类违法活动及时与中国计量协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计量协会取得联系,坚决打击违法活动,避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三、我会保留追究假借中国计量协会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组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摘自《中国计量》)

 

针对近期一些展览会招展的不规范行为
中国衡器协会提醒衡器企业慎重选择展览会

  • 要确认展览会的主办单位。近期发现某些展览会的招展函上,其主办单位竟然是假造的,参加这样的展览会,参展单位的权利将得不到任何保障。
  • 有的主办者自己缺乏办好展览会的信心,假造若干支持单位,这不仅是对其他单位的权利的侵犯,也是对参展单位的蒙骗。这些假造的支持单位一般在行业里都有较大影响力,主办者连这些单位的权利都敢侵犯,又怎敢奢望他们能尊重参展单位的权利。
  • 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参展费要付给主办单位或主办单位指定的收款单位,并且一定要在收到主办单位正式的通知付款文件(盖有主办单位公章的原件)后再付款。任何以组委会的名义要求您交纳参展费的,要坚决拒绝,要知道您今后的一切权利包括诉讼,对方只能是展览会的主办单位。
  • 原国家经贸委文件明确规定主办单位不得以组委会名义招商招展。因此以展览会组委会的名义招展的展览会,其招展工作肯定是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在违规操作。展览会一旦出现问题,组委会是一临时机构,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一个展览会只有招展成功才能按期举办,如果报名的参展商数量很少,展览也就不能按期举办。遇到这种情况参展企业想向主办单位索回已交纳的参展费,根据经验是非常难的,诉讼往往是唯一的途径,但考虑到诉讼须支付的律师费用等可能要高于能索回的参展费,多数参展商只好选择放弃。因此,各参展单位一定要慎重选择展览会,最稳妥的方式是参加那些已连续成功办过数年的展览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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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  告

    中国衡器协会主办的下次衡器展览会将于2005年4月在上海举办,名称为《2005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
    感谢关注!

 

问: 中国衡器协会一年举办几届衡器展览会?
答: 中国衡器协会一年只举办一届衡器展览会,这是在充分征求广大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考虑到衡器企业的实际参展需要确定的。一年举办过多的衡器展会将加重企业的负担,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问: 中国衡器协会是否有主办境内国际展览会的资格?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于2001年12月29日以国科发外字[2001]621号文批准,授予中国衡器协会主办境内国际科学技术展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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