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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出通知(国标委计划函[2006]22号),征集2007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通知提出了征集的原则、征集的重点和项目征集方式和要求。通知指出: 1、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07年度需要安排的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国家标准样品。各部门、各地方及各直属技术委员会要结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情况,做好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2、本次征集采用公文纸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并行报送方式。报送电子文件,请登录“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从“2007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征集专栏里下载《项目建议表》。报送纸面文件,可采用《项目建议表(简表)》作为公文附件。 3、本次项目征集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4、本次项目征集暂不要求报送标准草案,也不要求在网上重复填报“项目建议书”。有关补报草案的要求另行通知。
通知的具体内容可登陆国家标准委网站:www.s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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