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中国衡器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衡器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于6月21日在上海光大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36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协会秘书处汇报了换届、信息、标准、培训、展览等方面的工作,通报了全国衡器工业信息中心诉中国衡器协会不正当竞争案的有关情况。理事会就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对有关事项形成决议并审议通过了会议纪要。
现将《中国衡器协会第七届七次理事会会议纪要》(见附件)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衡器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中国衡器协会
2007年6月27日
中国衡器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2007年6月21日,中国衡器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上海光大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
1、研究下半年中国衡器协会换届的有关事项,(章程修改、人选提名方案及换届时间、地点等)。
2、协会信息、标准、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3、通报全国衡器工业信息中心诉中国衡器协会不正当竞争案的有关情况,研究相关工作。
4、通报中国衡器协会和全国衡器工业信息中心签订的合作备忘录。
5、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有关事项。
6、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36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会议由许泰成副理事长主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周小秋处长到会通报了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持下达成的中国衡器协会和全国衡器工业信息中心合作备忘录;张景尧理事长、刘晓华秘书长、法律顾问杨有毅律师等就上述议题分别做了汇报,将有关问题提交大会讨论并做出决议。代表们就上述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热烈的讨论,对协会秘书处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表示满意:如职业技能教育,衡器装配工资格申请已得到国家劳动部批准;国家人事部“653”工程的贯彻落实得到国家人事部、中轻联的肯定;信息工作大有提高;举办的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每年都有发展和提高等等。最后由张景尧理事长根据会议专题作了总结。
经到会全体理事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事项:
一、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中国衡器协会将在下半年如期进行换届。理事会责成协会秘书处负责做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各个环节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修订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的基本条件,做好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的自荐、推荐工作,落实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一定要开好这次大会。
二、理事会同意《2008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于2008年4月20日-24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责成协会秘书处抓紧时间办理有关批文,计划于8月下旬开始招展工作。
三、会议同意协会秘书处提出的将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纪要中的“各会员单位每年只参加一次专业性的衡器展览会”的内容修改为“建议各会员单位每年只参加一次专业性的衡器展览会”。
四、会议拥护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有关部门领导主持下中国衡器协会和全国衡器工业信息中心达成的《合作备忘录》。
五、会议同意律师提出的为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和解协议,应按照案件处理程序上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一审判决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和解协议提供时间上的保证,同时要按照中轻联领导的指示精神,双方在《合作备忘录》的框架内容上进一步洽谈。
中国衡器协会第七届理事会
200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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