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学习型社会
构建终身体系
——在中国衡器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继续教育处处长 李金生
非常高兴有这么一个机会到中国衡器协会举办地“653”工程培训班上向在座各位专家、学员学习。今天受人事部管理司领导的委托,也是代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来参加这个高级研修班,首先代表人事部专技司向衡器协会、向协会高级研修班的开班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天我来到这里,主要一个目的就是来向大家学习,指示谈不上,只是有一点体会。我讲三个问题:
第一:中国衡器协会,举办这样一个全国系统的高级研修班,我觉得意义非常重要。张景尧理事长已经介绍了,咱们这个学习班有4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同学,有约10几位是北京的。衡器行业是一个比较小的行业,从业人员也就几万人,但是我们感觉到,衡器行业虽然小,但是事关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事关中国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跟我们的日常生活,跟我们的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息息相关的。所以衡器协会把全国的同行企业中的骨干、专家聚集到一起举办这样一个高级研修班,我觉得对推动我们这个行业的发展,推动我们这个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因为我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继续教育处工作,我就讲一下继续教育的重要性。继续教育核心就是一句话: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关于继续教育,这句话是从两方面来讲,第一方面是对企业来讲,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有积极性,但是企业的认识和理念还没有到那个程度,不一定愿意让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花那么多钱来参加培训,认识还没到这个地步。
对整个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从理论上来讲,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近年来,国家领导人关于教育培训的讲话有很多,要求我们要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十六大提出来要建立学习型社会,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以及中央提出来的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及中央提出来的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理论等等,应该说从理论上来讲,继续教育已经不存在什么问题,教育培训工作也不存在什么问题了。
从实践上来讲,各个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现在都在突飞猛进,包括党政干部的培训。党政干部的培训是中央发了一个文,专门制订了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还制订了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十一五”规划,对党政干部的培训非常重视。对老板的培训,也就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也非常重视。中组部、国资委非常重视,抓得很紧。老板培训是不计成本的,我们知道好多老板的培训班,学费都非常高,有的数以万计。对于技能人才的培训,也就是对于技工的培训,中央也非常重视,国务院近几年发了好几个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文件,甚至包括对农民的培训,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
近年来,我们也是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我们是05年提出来的。要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当时提出来是用6年时间,从05年开始到2010年。在五个领域:现代农业、现代管理、能源、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这五个领域重点培训300万名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才,当时我们叫做“653”工程。但现在“653”已经不说了。为什么不说了?一个是时间从05年到现在已经是两年多过去了;再一个,我们觉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能仅仅局限于一定的时间段之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应该是一个长效机制,是一个今后经常性的工程。不能说这6年过去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就不搞了。现在我们按照中央文件统一的说法,就叫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知识更新工程里面,其中一个就是现代制造。现代制造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轻工,轻工的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衡器。所以说我们衡器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程是列入到我们整个工程当中来的,现在这个工程已经列入到国家的“十一五”的发展规划,大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同时也列入到2007年的国务院工作要点。这是到目前为止的唯一的被明确提出来列入“十一五”规划、也列入国务院人才工作的要点里。所以说,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近几年发展是很快的,我们也是非常重视的。知识更新工程总体来说进展也是比较顺利的,当然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正在研究,正在解决。
刚才讲参加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才的权利和义务,这要从两个方面讲:一方面是对企业老板、一个企业的领导人来讲,他有义务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有义务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同时他也有权利来要求他的员工进行培训。另外一个方面,对专业技术人员来讲,参加继续教育,同样是权利、是义务。我们有权利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来参加各种学习,甚至说要求企业、要求有关的单位给我们提供各种学习的机会。我们也有义务来参加国家的、行业的和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因为如果知识不更新,就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最近人事部刚刚下发了一个文件,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和财政部四个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叫《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核心的一条就是讲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内容、方式、基本要求、考核、组织领导等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非常明确、非常具体的要求。比如说《意见》提出来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者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这是带有一点强制性的国家的规定。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保证每年参加12天或者72学时的脱产或者集中的继续教育;单位也要提供条件,让专业技术人员有机会去参加继续教育,这是在时间上。在经费上,《意见》明确提出来,企业每年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各类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经济效益比较好,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的企业,可以达到2.5%。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经费,可以掌握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5%到2.5%限额之内,这是对企业。
对于事业单位,我们提出来也可以参照企业来进行执行。我们提这个都是有依据的,中央在这方面有政策依据的,不是我们随便提的,这是第二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就是我们高研班。参加高研班的学员都是我们本行业、本领域、本专业高层次的骨干,都是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我们出来一趟不容易,有的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既然来了,我们就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集中精力,进行研修,认真地学习。这期培训班课安排的非常好,衡器行业高级专家刘教授被请过来给我们讲第一课,还聘请了经贸大学的佘博士给我们讲课,这些讲课人员都是水平非常高、层次非常高的。另外,来的学员都是同行,平时分散在各个单位,培训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沟通的机会,我们聚到一块也不容易,我们要利用这个机会,加强沟通,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达到一个共同提高的目的。
我就说这么多,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谢谢!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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